1、幫助企業(yè)轉移因為產品責任而導致的賠償風險,能夠讓企業(yè)在發(fā)生意外時避免重大的經濟損失,幫助企業(yè)持續(xù)經營下去;
2、能夠讓消費者得到相應的賠償。在產品出現意外情況時,能夠及時的對消費者拿出賠償,保護消費者的權益;
3、減少政府壓力,產品責任險能夠減少糾紛發(fā)生,變相的減少了政府的壓力。
以上就是產品責任險的意義。
產品責任險與產品質量險的區(qū)別
1、風險性質的不同:產品責任險承擔的是被保險人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,是以不用國家的民事和民法作為產品責任險的法律依據。產品質量險承擔的是被保險人的違約行為,產品質量險以經濟法作為法律依據。
2、處理原則的不同:產品責任險的處理原則是只要受害人不是故意或者自我傷殘,那就能得到相應的經濟賠償。產品質量險的處理原則是產品的制造者的過錯原則。